(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增项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二)审查 增项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申请人持有《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重新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二)审查 重新注册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对审核不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申请变更的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三)、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四)、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申请变更注册的受理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点:各省建设厅官网查询
转注册大概有30天左右就能办下来,比较快
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注册上的,只要个人提供以前的劳动合同就成,越全越好。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没有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成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转注册的时候需要个人去原单位办理一下转出手续,开出解聘证明并要求企业调出个人信息;如果在注册地有朋友,可由朋友代办。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转注册的时候也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其实费用这个东西没有确切的数目,一般跟企业直接协商就成,但是无论怎样都不会是所有证书单挂费用的总和的。最常见的组合可能就是一级建造、监理、造价这仨证,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不太愿意要这种情况的证书,因为他一般也就用一个,但是如果只按一个证书的费用计算,建造师个人肯定觉得亏,企业又觉得另外两个证我又用不到还要负责继续教育费用,手续又繁琐。其实企业不愿意要多证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建造师、监理、造价用的是不同的密码狗,企业可能只有建造师的密码系统,如果你有仨证,他想用,那企业必须再去弄个监理、造价的密码狗,算起来又是一笔支出,所以现在企业大多是用什么找什么,直接找个单证。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会自动注销。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跟一级的注册在一家单位就成了,这种情况,这俩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
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办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的状态,以后你想用就再注册就成了,继续教育这些规定也按初始的情况办理。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办理后,相当于就没有这个证书了。
一级建造师目前还没开展继续教育,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在就算是05年考的证书,到现在不补继续教育也是可以直接注册的。据说2010年会开展继续教育,到时再看相关规定。